"西某子"全球驰名家电商标(第7、9、11类)
权利人:西某子股份公司
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
行业:洗衣机、家用电器生产
高额赔偿
《商标法》第57条第(2)项 +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6条: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
原告"西某子"全球驰名家电商标;被告注册含"西某子"近似字号企业,洗衣机机身、外包装突出仿"西某子"标识,线上线下同步销售。
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,高额赔偿,强制变更企业名称,停止突出使用近似字号。
驰名商标跨类+同类商品双重保护规则。
原告注册商标核准时间早于被告企业字号登记时间
原被告经营范围高度重合,相关公众群体一致
门店招牌、产品包装、线上标题、宣传物料放大字号文字(仅营业执照规范登记不突出使用一般不认定侵权)
被告明知原告品牌知名度仍攀附,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存在授权、关联关系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
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八条
将他人商标作企业字号使用的处理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
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(七)项规定的其他损害行为
"西某子"全球驰名家电商标(第7、9、11类)
权利人:西某子股份公司
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
行业:洗衣机、家用电器生产
高额赔偿
《商标法》第57条第(2)项 +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6条: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
原告"西某子"全球驰名家电商标;被告注册含"西某子"近似字号企业,洗衣机机身、外包装突出仿"西某子"标识,线上线下同步销售。
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,高额赔偿,强制变更企业名称,停止突出使用近似字号。
驰名商标跨类+同类商品双重保护规则。
原告注册商标核准时间早于被告企业字号登记时间
原被告经营范围高度重合,相关公众群体一致
门店招牌、产品包装、线上标题、宣传物料放大字号文字(仅营业执照规范登记不突出使用一般不认定侵权)
被告明知原告品牌知名度仍攀附,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存在授权、关联关系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
第五十七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
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商标作企业字号使用的处理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第一条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(七)项规定的其他损害行为